城鎮土地使用稅
定額
工礦區、建制鎮等
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國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
實際使用人
共有分別納稅
分級幅度稅額
?
城鎮土地使用稅
定額
工礦區、建制鎮等
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國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
實際使用人
共有分別納稅
分級幅度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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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城鎮土地使用面積定額征收
1)城鎮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
2)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3)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稅額:落后地區可適當降低,但不得低于超過規定最低稅額的30%
未核發土地使用證的,先申報交稅,核發后再調整
實際占用土地面積以房產管理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確認為準,尚未核發的由納稅人據實申報納稅,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后再做調整
新征耕地滿一年開始繳納
減免優惠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
2)國家財政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
3)企業辦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
4)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
5)直接從事種植、養殖、飼養
6)自行開山填海 自使用起5-10年
注意:免稅單位無償使用納稅單位(免征)
納稅單位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納稅)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購置新建房、自建房房屋交付次月
2)存量房,自辦理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次月起計征
3)出租、出借、自交付次月起
4)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次月起
5)新征耕地,自征用1年后開始
? ? 征非耕地,自次月起
地點:土地所在地
申報)征用后30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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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使用稅
按照土地使用面積定額征收,以年為單位,按期繳納
對象:城市??h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
稅率下調限額不得低于最低稅額的30%
上調需報經財政部門批準
計稅依據:按照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平方米)
注:納稅人新征土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交稅
免征: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
說白了就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事業單位
2.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
3.直接從事種植,養殖,飼養的專業生產用地
4.自行開山填海和改造的廢棄土地5-10年免稅
5.鹽灘、鹽礦
6公共租賃住房、油氣、鉆井
7. 飲水工程運營管理單位自用的生產、辦公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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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分級幅度稅額,按年計算,分期繳納,落后地區可適當降低,發達地區報財政部門批可適當提高,新征耕地,自批準之日起滿一年時繳納,新征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繳納;
2、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免征;直接從事種植、養殖、飼養的專業生產用地免征;自行開山填海用地免征。
城鎮土地使用稅
納稅人適用稅額
對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使用土地的面積定額征收的一種稅
包括外國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
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有實際使用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擁有各方分別納稅
分級幅度稅額,具體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可降低不超過規定額的30%上調需財政部門批準
納稅人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待核發證書后再做調整
年應納稅額=計稅土地面積*適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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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土地使用權方繳納;分級幅度稅額;
新征土地,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