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確認條件
1 委托代銷
A收取手續費的方式,委托方在發出商品時都不確認收入,而應當在收到代銷清單時,按其列明的金額確認收入
B視同銷售買斷方式,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時,按實際發生額確認收入;或在收到代銷清單時, 按期領命的金額確認收入。
2附有銷售退回條件的商品銷售
只購買方依靠有權退貨的銷售。 在這種銷售方式下, 如果企業能夠按照以往的經驗對退貨的可能性做出合理的估計的, 應在企業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如果企業不合理的確定退貨的可能性,則在銷售產品退貨期滿時 確認收入
3 托收承付方式銷售商品
應在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收入
4 訂貨銷售
應在發出商品時候確認收入于收到的貨款,在此之前預收的貨款應確認為負債。
5 售后回購
售后回購是否確認收入, 應視同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及是否放棄對商品的控制而定。 企業應根據不同的回購